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31
2.預計發行價格:為無償發行配發予員工。
3.預計發行總額(股):300,000股。
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1)發行價格:本次為無償發行,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0元。
(2)既得條件:符合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定之年資及年度績效考評標準。
(3)發行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4)員工獲配限制型員工權利股票後未達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依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
5.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與日當日已到職且提供勞務服務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2)實際被授與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未來貢獻潛力及其它因素等,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等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於發行前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
(3)單一員工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獎勵優秀員工,留住關鍵重要人才,以期共同創造更高之公司及股東利益。
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暫以105年3月23日之收盤價,每股新臺幣152.5元計算,預估發行後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對105年度、106年度及107年度之估算分別為13,725千元、13,725千元、18,300千元。
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對公司每股盈餘影響情形於105年度、106年度及107年度各約為0.23元、0.23元及0.3元。(以105年03月23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60,552,631股計算)。綜觀前述整體評估,對本公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影響情形尚屬合理。
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悉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
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以股票信託保管方式辦理。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作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2)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全權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依相關法令修訂或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