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7/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林志誠:董事
(2)蔡崇光:董事
(3)李豐次:董事
(4)廖樹城:董事
(5)洪睿翊:董事
(6)吳智盛:獨立董事
(7)徐俊明: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新選任之董事基於營業或投資業務需要考量,在不影響公司利益前提下,爰依法提請
本次股東常會同意解除改選後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7/06/13~110/06/12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107年6月13日股東常會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
利益之前提下,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