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伸興參與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共同委託財團法人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辦理之「12th屆上市上櫃企業公司治理評鑑」。本次共1,009 家上市公司及 801 家上櫃公司,合計 1,810 家接受評鑑。本次評鑑結果顯示,伸興於全體上市公司中名列前6%至20%。在市值50億元至100億元類組中,更取得前6%至10%的優異成績。整體表現較去年顯著提升,未來亦將持續精進各項治理與永續作為,以回應利害關係人期待,期勉明年能再創佳績!
伸興透過公司治理評鑑,系統性檢視公司整體治理機制,有效強化內部控制及相關管理程序,朝向永續經營邁進。為持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財務會計處每年將公司治理評鑑改善事項納入ESG委員會年度目標,並推動多項優化方案。以2025年為例,共訂定7項改善方案,包含6項新增評鑑指標及1項未得分指標進行補強,包括永續報告書經過董事會通過、是否制訂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政策,及年報是否自願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個別酬金等。透過上述具體行動,2025年整體評鑑得分較去年提升一個級距,展現公司持續優化治理機制的決心,亦藉由良性競爭機制,加深利害關係人對治理實施成果的信賴與認同。
2026年,隨著公司治理評鑑制度轉型為ESG評鑑,評估範疇由治理面為核心,擴展至涵蓋環境(E)、社會(S)及治理(G)三大面向,對企業永續管理能力提出更全面且深化之要求。伸興於因應此一轉變過程中,亦面臨多項挑戰。首先,在議題範疇擴大下,需同時掌握環境管理、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等多元議題,對內部專業能力及整合管理機制提出更高要求。其次,ESG評鑑強調數據揭露之完整性與可驗證性,相關數據涵蓋碳排放、能源使用、人力資源及供應鏈管理等面向,資料蒐集與品質控管之複雜度顯著提升。此外,ESG議題涉及跨部門協助,須強化內部溝通與權責分工,以確保各項永續措施得以有效推動。
展望2026年,伸興將持續強化永續治理架構,提升整體永續管理效能,積極回應國際趨勢與利害關係人之期待,朝向永續經營之目標穩健邁進。

本屆董事會任期為2024年06月21日至2027年06月20日,由9位董事(含3位獨立董事)組成,其中女性董事有1位,占比為11%。成員結構細節如下:

伸興董事 (含獨立董事) 係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 (含獨立董事) 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並考量該人選之獨立性及多元性。董事會由具有豐富的產業經驗與學術經驗的董事組成,第19屆由六位董事及三位獨立董事成員組成,年齡介於51至80歲。董事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會議,2025年共召開7次董事會。
董事會肩負公司治理之核心職責,致力於監督公司依法經營、維持財務透明、即時揭露重大訊息,並防範任何貪腐、舞弊或不當行為之發生。為強化治理效能與監督功能,伸興設置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ESG委員會及內部稽核制度等多元治理組織與管理機制,藉以完善公司治理架構,提升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成效。
在策略指導與風險管理方面,每季董事會定期聽取經營團隊針對營運成果、財務表現、重大風險及永續推動情形之報告,並透過與經營階層之充分溝通,掌握公司整體營運方向與策略願景。經營團隊須就公司策略規劃、重大決策及永續發展目標提出具體執行方案,由董事會進行審慎評估,針對其執行可行性、潛在風險、資源配置及預期效益等面向進行盡職調查與監督,以確保相關決策符合公司長期發展利益及利害關係人期待。
為有效管理營運活動可能產生之負面衝擊,董事會督導經營團隊建立風險鑑別、預防、減緩及改善機制,針對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相關議題,定期檢視潛在風險與衝擊程度,並評估其對公司營運及利害關係人之影響。針對已辨識之重大風險與負面衝擊,經營團隊須提出具體改善與因應措施,包括預防機制建立、管理制度強化、內部控制措施及改善計畫等,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執行進度與改善成效。(詳細情節請參照2025年本公司年報第9頁-董事會職責)
2025年度第19屆董事會出席率

鑑於營運型態的多元與未來發展之需求,並配合國內外企業治理及永續發展議題的持續推進。伸興擬定進修計畫及依法安排每年至少 6 小時之課程。2025年董事進修總時數為54 小時,平均每位董事進修時數為 6小時。
2025年度第19屆董事進修之情形 (課程時數)

本公司已依據主管機關公告之「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等法令規範,制定相關公司治理內控制度:「公司治理守則」、「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董事會議事規範」、「股東會議事規則」、「關係人相互間財務業務管理辦法」、「公司章程」等,以提高營運透明度以及落實公司治理,保障投資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
董事會之主要權責為制定公司營運方向、監督營運績效、防治利益衝突,以及確保公司遵循各式法令規範及風險確認與因應。因此,本公司於「董事會議事規範」、「誠信經營守則」及「道德行為準則」中載明有關董事利益迴避條款,對於會議事項與董事自身或其代表法人有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者,得列席陳述意見及答詢,但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於討論及表決時須予迴避,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本公司設有9席董事 (含3席獨立董事),並於2021/7/20依法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之職權,委員3人,為強化公司治理,另稽核室每年與獨立董事召開進行一次座談會,與獨立董事報告內部稽核計畫實際執行情形與關鍵重大事件,及對總部及子公司稽核管理等議題進行溝通;董事之報酬,由薪酬委員會建議,提交董事會決議。本公司亦設有發言人制度並架設公司網站,作為本公司各項訊息傳遞與溝通之管道;另設有投資人信箱,由專責人員處理股東建議及各項問題;並於股東會年報上揭露主要股東名單及每月十五日前申報內部人上月份股權異動資料,確實揭露利害關係人相關資訊。
2025年本公司董事利益迴避事項請看年報第24頁-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為健全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6及股票上市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特訂定此規程以利遵循。2025年總計召開3次薪酬委員會,平均出席率100%。
薪酬委員會成員人數共3人,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並推舉許永聲為召集人及會議主席,3位皆為伸興獨立董事。高階主管相關薪酬,除依據法令由薪資報酬委員會核定外,相關資訊也適當地揭露於公司年報。薪資報酬委員會核定高階經理人薪酬時,重要議案亦徵詢外部專業之薪資顧問。 協理級以上之經理人酬金包括薪資、獎金、節金、員工紅利、員工持股信託等,則係依所擔任之職位、所承擔的責任及經營績效,並參考同業對於同類職位之水準釐定。
薪酬委員會成員學經歷一覽表
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給付本公司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總額佔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如下表:
2025 年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NTD 千元)

1.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給付本公司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總額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
(1). 本公司發放酬金標準依「董事及經理人薪資酬勞管理辦法」作為評核之依循,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董事及經理人酬金,稅後損益與酬金變動之關聯性尚屬合理。
(2). 2025年度較2024年度增加,主要係配合公司治理需求及市場同業水準,調整董事固定報酬結構,屬制度性調整性質,與短期營運績效未完全連動,致整體酬金總額增加,另因本年度稅後純益較前一年度減少,致酬金占比相對提高。
(3).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及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占稅後純益比例: 2025年度較2024年度增加,主要係依公司既定薪酬政策及市場同業水準調整高階經理人報酬,屬制度性及長期人力資源規劃;另因本年度稅後純益較前一年度減少,致酬金占比相對提高。
2.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1). 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
本公司董事酬金,依本公司章程第35條規定,董事執行職務之報酬,按個別董事之參與程度及貢獻價值,由董事會參酌同業通常水準支付議定之;另當年度公司如有獲利,依本公司章程第35條規定提撥不高於4%為董事酬勞,依「董事及經理人薪資酬勞管理辦法」規定獨立董事不參與董事酬勞分派。本公司依「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董事及經理人薪資酬勞管理辦法」及「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辦法」定期評估董事之酬金,相關績效考核及薪酬合理性均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審核。
本公司經理人酬金,依「董事及經理人薪資酬勞管理辦法」及「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辦法」明訂各項報酬,以體恤及獎勵經理人在工作上的努力付出,相關獎金亦視公司年度經營績效、財務狀況、營運狀況及個人工作績效核給;另當年度公司如有獲利,依本公司章程第35條規定提撥2~6%為員工酬勞。本公司依「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辦法」執行之績效評核結果,作為經理人獎金核發之參考依據,將每年進行經理人績效評估項目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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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門經營績效:依據公司策略目標所設定之各部門年度 KPI項目作為評核依據。
- 個人績效:依據個人綜合考績表,結合部門KPI 指標彙整綜合評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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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給付酬金之組合,依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所定,包括現金報酬、認股權、分紅入股、退休福利或離職給付、各項津貼及其他具有實質獎勵之措施;其範疇與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中有關董事及經理人酬金一致。
(2). 訂定酬金之程序:
本公司透過制度化流程確保薪酬決策具備獨立性與客觀性。董事與經理人薪酬,分別依「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績效考核管理辦法」之評核結果為基礎。另有董事長及總經理之薪酬另明確連結公司經營績效指標,董事長之績效衡量重點包含公司營運成果、財務表現及治理指標,評估項目涵蓋稅前淨利、顧客滿意度及公司治理評鑑等,總經理則以營運安全、財務計畫執行、營收管理、內控制度、品質管理等主要職責相關績效為核心。
2025年度董事會、各功能性委員會及經理人績效評核結果均達既定標準,公司年度經營指標亦完成設定目標。所有董事及經理人酬金之合理性,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後提董事會報告,並綜合考量個人績效達成率、對公司之實質貢獻、公司整體營運成果、產業風險及公司治理發展趨勢,以確保報酬水準兼顧激勵效果與風險控管。2025年度董事及經理人實際發放金額,已依上述程序完成審議。
(3). 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本公司酬金制度以公司整體營運成果為核心依據,並與績效達成率及貢獻度直接連結,藉以提升董事會及經理人團隊之組織效能。同時參考市場薪酬水準,以維持管理團隊之競爭力,確保關鍵人才之留任。
經理人績效目標均納入風險控管構面,將營運風險、財務風險及內部控制成果納入評估機制。經營階層之重大決策,係在審慎衡量各項風險因素後執行,其決策成果直接反映於公司獲利表現,並進一步回饋至薪酬評估體系。透過此一制度設計,本公司確保薪酬與長期經營績效及風險管理形成正向連動,以支持公司穩健成長與永續經營。
(4). 董事會成員之接班規劃
為強化公司治理及確保董事會運作之持續性與專業性,伸興已建立董事會成員接班規劃機制,並依據公司發展策略、產業趨勢及治理需求,持續培育具備多元專業背景之董事人才。董事會成員之遴選除重視誠信經營理念外,亦考量其在產業經驗、財務會計、法律、風險管理、永續發展及國際市場等領域之專業能力,以維持董事會整體之多元性與獨立性。公司並透過定期董事進修、參與產業及永續相關課程,持續提升董事會成員之專業知能與決策能力。同時,藉由觀察高階經理人及關鍵人才之治理參與及經營表現,作為未來董事人才儲備之參考,以健全董事會接班制度並提升公司長期治理效能。(詳細情節請參照2025年本公司年報第13頁-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
2018年4月伸興正式成立「企業社會責任辦公室CSR Office」 (簡稱CSRO)且同步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並設置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 (簡稱CSR委員會),以利持續強化企業社會責任政策。為配合國際永續趨勢及台灣相關法規2023年4月CSRO正式改名為「永續發展辦公室ESG Office」(簡稱ESGO),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也同步更名為「永續發展委員會」(簡稱ESG委員會)。為求提升內控與風險管理成熟度,2025年伸興將ESG委員會提升至董事會層級,並納入董事會監督機制,同時重新制定相關管理辦法。依據辦法規定,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永續政策推動進度,其內容包含重大主題鑑別結果、永續政策擬定、永續目標設定及執行成效,盡職調查及利害關係人溝通結果與相關風險評估事項,以利董事會掌握永續推動情形並強化衝擊管理。本報告書擬提報2026年第三季董事會列入討論案,並提請董事會決議。(詳情請見2025年年報第50頁-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資料及運作情形資訊)。
ESG委員會成員

ESG委員會之召集人為本公司董事長,委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具備永續相關知識背景者優先,並設立執行小組,負責推動與執行ESG委員會決議事項。執行小組由子公司總經理及台灣各功能單位最高主管組成,並選派總幹事乙名、秘書乙名,負責該單位職掌事項之聯繫溝通與協調,並彙整該單位職掌相關資料之提供等事務。另指派ESGO擔任統籌,進行會議召集、永續目標追蹤,永續報告書統整等。
ESGO每年收集及分析國際永續發展趨勢及全球風險議題,例如每年參考World Economic Forum 的全球風險報告,了解未來全球各類風險與機會,超前部屬減少營運風險。另外,ESGO每年在鑑別出重大主題後,會提出公司在相關議題的風險與機會,與委員會共同規劃對應策略及執行方案,以避免相關營運衝擊;相關目標及績效,每年皆於企業永續報告書內完整揭露。
每年底由ESGO召開年度ESG目標共識會議,研討永續發展相關業務的最新進展與未來方向,並就議題類別與性質進行跨部門溝通協調與資源整合,督導專案執行進度與推動績效。每年的第二季則進行目標檢討會議,由全體委員會成員共同參與檢視各單位之ESG目標達成狀況,並於公司內部ESG專區發佈予全廠知悉。
2025年集團共設定74項ESG目標,其中71項順利達標,整體達成率達96%。針對3項未達成之目標,各權責單位已完成差異檢討並擬定具體改善計畫。首先,在「國際ESG評級提升」方面,受評級標準趨嚴及部分資訊揭露不足影響而未達標,負責單位已深入剖析評分結構並提出優化策略;其次,因應越南廠區整併作業,為保護搬運之大型機具而增加包材使用,且為提升設備效率而清理壓鑄設備內部防火泥,導致短期廢棄物總量增加,未能達成當年度廢棄物台均目標;最後,「節能目標」因整體營運用電量上升而未如預期,然相關節能專案之推動仍為集團長遠的永續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2026年ESG目標:2025年9月ESGO以ESG政策六大構面為發展主軸,與召集人和委員確認未來ESG發展方向。緊接著與執行小組進行分組討論會議,討論各單位之下一年度ESG目標。並於10月召集ESG委員會全體委員,進行年度ESG共識會議,訂定2026年度ESG目標,13單位共訂定57項ESG相關目標,其中以股東面及環境面為主要推動方向。
再者,為提升高階管理團隊及全體員工對ESG推展之重視程度,伸興自2023年開始擬訂績效考核與ESG成效結合之方案。2024年試行將ESG指標達成率納入總經理及董事長評鑑中高階主管績效項目之參考依據之一。2025年正式將ESG指標達成率綁定伸興高階主管5%績效考核,此考核結果與薪酬直接相關,這將進一步推動中高階管理團隊對於ESG推展的積極參與。
未來持續關注ESG推展成效,並根據實際情況確認是否將此措施擴展至全體同仁。伸興將透過定期評估和反饋機制,持續改進和調整ESG推展策略,以確保其長期的有效實施和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