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資訊
2022年董事會成員名單
伸興董事(含獨立董事)係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董事會由具有豐富的產業經驗與學術經驗的董事組成,第18屆由七位董事及三位獨立董事成員組成,年齡介於48至81歲。董事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會議,2022年共召開8次董事會。
2022年度第18屆董事進修之情形 (課程時數)
本公司已依據主管機關公告之「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等法令規範,制定相關公司治理內控制度:「公司治理守則」、「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董事會議事規範」、「股東會議事規則」、「關係人及集團企業交易作業程序」、「公司章程」等,以提高營運透明度以及落實公司治理,保障投資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
本公司為落實公司治理及強化風險控管及保障投資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於2017年5月經董事會通過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本公司新任執行長派任案,以期提高內部制衡機制、強化風險控管,避免權力過度集中致影響公司管理績效。
董事會之主要權責為制定公司營運方向、監督營運績效、防治利益衝突,以及確保公司遵循各式法令規範及風險確認與因應。因此,本公司於「董事會議事規範」、「誠信經營守則」及「道德行為準則」中載明有關董事利益迴避條款,對於會議事項與董事自身或其代表法人有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者,得列席陳述意見及答詢,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須迴避,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本公司於2022年設有10席董事 (含3席獨立董事),董事之報酬,則由薪酬委員會建議,提交董事會決議。本公司亦設有發言人制度、並架設公司網站,作為本公司各項訊息傳遞與溝通之管道,亦設有投資人信箱,由專責人員處理股東建議及各項問題;並於股東會年報上揭露主要股東名單及每月十五日前申報內部人上月份股權異動資料,確實揭露利害關係人相關資訊。
董事會多元性
1.本公司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情形
2.本公司於103年10月30日董事會會議通過訂「公司治理守則」,並於104年4月30日及105年11月9日修改辦法,在第三章「強化董事會職能」即擬訂有多元化方針。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之提名與遴選係遵照公司章程之規定,採用候選人提名制,除評估各候選人之學經歷資格外,並參考利害關係人的意見,遵守「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及「公司治理守則」,以確保董事成員之多元性及獨立性。
3.本公司第18屆9位董事成員名單,長於營運判斷、經營管理且具有產業知識及領導與決策能力有林志誠、洪睿翊、廖樹城、蔡崇廷、何孟宗、張伯松、李金潭共7席,至於唐明良獨立董事長於會計事務管理,徐俊明獨立董事長於財金及企管管理,對本公司各方面指點良多。
4.本公司獨立董事占比為30%,3位獨立董事任期年資在5年以上,3位董事年齡在60歲以上,6位在60歲以下。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女性董事比率目標為12%以上,預計在第19屆董事會增加一名女性董事以達成目標。
董事會績效評估情形
本公司董事會於105年8月10日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以發揮董事會成員自我鞭策,提昇董事會運作之功能。董事會、董事成員、薪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之績效評估每年應至少執行一次。內部評估應於每年年度結束時,進行當年度績效評估。
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函括下列面向:
(1)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2)董事職責認知。
(3)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公司的內部控制及風險。
(5)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6)專業及持續進修。
董事成員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函括下列事項:
(1)遵守相關法令及規定
(2)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薪酬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函括下列事項: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責認知
(3)提升薪資報酬委員會決策品質
(4)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內部控制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函括下列事項: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審計委員會職責認知
(3)提升審計委員會決策品質
(4)審計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內部控制
評估由財務會計處及人力資源部負責執行,採用內部問卷方式進行,依董事會運作、董事參與度、薪酬委員會運作及審計委員會等四部份,採董事對董事會運作評估、董事對自身參與評估、薪酬委員對委員會運作評估及審計委員對委員會運作評估。上開績效評估結果將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並將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成員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
每年1月問卷悉數回收後,本公司財務會計處及人力資源部將分析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針對董事之建議提出可加強改善之作法。
本公司於111年12月完成董事會、董事成員、薪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並於112年3月10日召開之董事會將評鑑結果及112年度將持續強化之方向進行提報。本年度評估分數,尚屬良好。